“哦,也没什么就是想单纯看看你怕死不怕死。”秦墨掸了掸烟灰,“你这么怕死的人,应该不会孤注一掷,说吧,外面还有谁,都老实交代了,把名单给我。我呢,心情一好,说不定就不杀你了。怎么说,你也算是我的逆徒,小舅子,我还真的下不去手呢。”“你少骗我。”阿嗣怒声道:“我看起来有这么愚蠢吗?”“你知道阿嗣这个名字是谁起的吗?”“我爹。”秦墨皱起眉头,随即摇摇头,“他娘的,我就知道又是个死冒牌货,这个名字,我起的,不知道吧?”椅子上的‘阿嗣’眼神逐渐呆滞,“你起的?”“你还记得你七岁那一年,我带你做了什么事情吗?”“那么长时间过去了,我哪里知道!”“这小子虽然不是个东西,但是记性很好。”秦墨碾灭了烟,“他不仅记性好,而且还很怕死,哦,不是很怕死,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就没见过比他害怕死的人。他怎么可能会亲自带领队伍跑过来送死呢?就算是九成九的把握,他也不会亲自面对我的。除非已经赢了。”“所以,你就因为这个才怀疑我是假的?可笑,我不是真的阿嗣,谁又是真的阿嗣?”“那你说,我最喜欢做什么吃的给你?”眼前的阿嗣又再次呆滞了起来,“我的口味早就变了。。。。。。”秦墨摇摇头,“一个人的口味当然会变,但是而是最爱吃的东西,是不会忘记的。你最爱吃的,是老子用豆腐皮做的辣条,没有哪个小孩能够抵抗这种诱惑。”“我当然知道是辣条,你要觉得我不是,大可以杀了我。”阿嗣冷笑道。“你看,你又错了,如果是阿嗣的话,这会儿肯定已经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饶认错了,是绝不可能求死的。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这怎么可能。这些年,他活的这么卑微,都没有去死。当了亡国之君,都没有去死,现在又怎么可能会死呢?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如果能活着,又为什么要死?”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划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个伤疤,“这小子死里逃生过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种濒死感是非常让人恐惧的,一个人体验过后,是绝对不会在轻易尝试的。那些年,他的确醉生梦死,可据我所查,大多数都是养生酒,要么就是汤水。每日在自己身上洒满酒水,就是为了装出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他心脏有问题,知道过度饮酒,一定会死。他花费了几年时间,制造了这种假象。又知道我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会去给他送行。”说到这里,秦墨顿了顿,“你这伤口不对,虽然是按照当年的伤疤痕迹去做的,但是太新了。几十年的伤疤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到新肉,当初割你的时候,很疼吧?伤疤可不那么容易营造。”说着,秦墨手里拿出了一叠照片,全都是阿嗣当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术后留下的,也有康复之后留下来的。仔细一对比,其实还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别的。伤口也许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别就是医生缝合的差别。当年主刀的,是昝赢的儿子,是心内一把。手,缝合第一高手。所以阿嗣伤口缝合特别好,恢复的也特别好。反观眼前这个阿嗣,就差太多了。“你长的挺像阿嗣的,之所以敢模仿他,是因为这么多年没见,他老了,脸上皱纹多了后,一些特征就不那么明显了。我也多年没见过他,记忆难免有偏差。就算不幸被抓,也没关系,只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信息,就够了。”秦墨再次点燃一根烟,“但是我这个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已经上过一次当后,我不会在同一个问题上被绊倒两次,你懂吗?““随你怎么说,反正我就是阿嗣。”“知道我怎么对待敌人吗?”秦墨一抬手,就有人提了两个榔头进来。当啷!两个榔头砸在地上,发出的声响,让眼前的阿嗣浑身一颤。“大锤八十,小锤四十。”秦墨呼出一口烟气,“有口气憋在老子心里很久了。”“你,你。。。。。。你想做什么,砸死我?”秦墨丢掉烟,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块破抹布,塞进了他口中,然后又找了一块布盖在了他的脑袋上,“大人做事,小孩子别看。”被塞住嘴巴,盖住眼睛的阿嗣,整个人无比的惶恐。透过布的缝隙,他看到那锤子停下了自己的面前。这一刻,听觉和视觉无限放大,他浑身的汗毛竖起,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呜呜!他死命的挣扎,却无法动弹半分。“呸呸!”秦墨往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手,提溜着小锤子,猛地往地板上砸去,“四十!”砰!只一锤,便将阿嗣的脚趾砸的粉碎。大量的鲜血从鞋子里渗出来。十指连心,难道脚趾就不连心了?阿嗣剧烈的抖动起来,就像是羊癫疯一样,浑身的青筋都暴起。“这么高兴,看来你挺喜欢,那我换个大锤子,这一锤子下去,可安逸了!”秦墨甚至还嘿嘿笑了笑。阿嗣开始疯狂的摇晃脑袋,脑袋上的布终于被甩开,却恰好看到了高高扬起的大铁锤。唔!他瞪大了眼睛,瞳孔中,铁锤无限放大。砰!榔头砸烂了他的脚趾,撞击在地面上,火星四溅。“啊~”阿嗣双目充血,几乎痛的昏死过去。但是很快剧痛,又将他拉回现实。“砸脚趾不爽,接下来就是脚背,脚踝,我一寸寸的往上砸,据说膝盖波棱盖是下半身最硬的地方,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很硬!”说着,秦墨又往手心吐了两口唾沫,“怎么这么调皮,还把头巾给甩掉了。”秦墨捡起地上的头巾,走到他面前,安慰道:“别怕,我在砸十几下过过瘾,你忍忍,很快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