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那副所长的话,女人张张嘴想说什么,可却没敢喊出来,最后还是低声说道:"可是,我把它当作孩子的,我养了好几年了!"
沈青云在旁边听着,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女人竟然还有这样的心思。
叹了一口气,他耐着性子看向那女人说道:"我知道,你把这狗养了好多年,它不仅仅是宠物,在你心里把它当家里人对不对"
"当然了!"
女人说着话,狠狠瞪了沈青云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看你把它踢的!"
沈青云无奈的摇摇头,平静的说道:"但它毕竟还是一条狗,而且刚刚一直在追逐这个孩子,你总说没咬到她,可万一咬坏了,你能承担这个责任么"
"我能啊,不就是赔钱么"
女人梗着脖子,一脸的不在乎。
"呵呵,那如果造成残疾了呢"
沈青云冷冷的说道:"你能赔偿人家一辈子的损失么"
女人顿时沉默不语起来。
很显然。
她没法反驳沈青云的话。
"行了,走吧,去派出所处理这个事情。"
沈青云也没有再废话,便拉着众人去了派出所。
"算,算了。"
那女人忽然开口道:"我要回家了!"
"那记得以后出门把狗拴绳子。"
沈青云看了她一眼,却没有阻拦她离开。
随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派出所这边简单的登记了一下,便离开了现场。
而沈青云也在小女孩家里人的感谢下,转身回了自己的住处。
…………
第二天上班,沈青云来到县公安局。
刚在办公室坐下,李红旗就走了进来。
"书记,您有时间么"
李红旗小心翼翼的对沈青云说道:"有个事儿,想跟您商量一下。"
"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