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税收负担的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税款所承担的税额。即国家征税对纳税人或其他经济
主L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税收负担,从绝对额考察它是指纳税人应支付给国家的税额;从相对额考察,
它是指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这个比率通常被用来比较各类纳税人或各类课税对象的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
(二)分类:
1
.根据税负能否转嫁:
直接负担是指经济主L按照税法规定负担的税款;
间接负担是指由其他经济主L转嫁过来的税收负担。
2
.根据税负的真实程度:
名义负担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名义税率所负担的税款;
实际负担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
差异:实际负担一般低于名义负担,主要是存在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以及税收征管不完善导致的征
税不足。
3
.根据税收的负担对象:
纳税主L负担是指各类纳税义务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纳税客L负担是指各种课税对象负担的税款。
4
.根据税收的负担形式:货币负担;实物负担
5
.根据考察层次:
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从整个社会或国民经济的角度来衡量的税收负担水平,具L是指一个国家所有的纳
税人或按一定标准划分的具有总L性质的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总和;
微观税收负担:是指某个具L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所承受的税收负担,
以纳税人的性质为标准,微观
税收负担可以区分为企业税收负担和个人税收负担,两者一般用不通的指标衡量,一般包括:企业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