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93年的7月13日,我生日的头一天。
我父母对我管教很严,即便是暑假也不会放我出去玩。
我每天都是被反锁在家里看书做作业,连电视都不能看。
如果被发现看电视,会遭到男女混合毒打。
虽然我喜欢一个人待着,但不代表我就愿意被束缚。
因此,我几乎每天都会顺着阳台的排水管道从3楼爬下去。
接着翻墙离开机关营区,前往渠河对面山丘里的小河滩。
我在小河滩上做的就是将石头堆成我想要的样子,然后再毁掉。
为什么要毁掉?
因为那是我亲手搭建的,其他人看到了,肯定会去玩或者踹翻。
与其这样,不如我每次离开的时候亲手摧毁。
我讨厌别人碰我的东西,我的就只能属于我,我有着极强的占有欲。
我就是在小河滩上遇到的那个精神变态。
我只知道他是个中年男人,不知道姓名,所以给他起了代号叫费金。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给每一个捕猎目标起代号。
费金这个名字出自于狄更斯所著的《雾都孤儿》,那家伙的模样与书里的费金有点相似。
其实费金出现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他很奇怪。
我玩耍的地点是浅滩,几乎没有鱼。
就算有,最大的也不过成年人食指那么长。
再说那时候喜欢钓鱼的人都会去渠河或者是另外一条称为涪江的河流。
费金钓鱼的位置基本上每次都是固定的,而且从来没有钓上过鱼。
而且他身上的那些钓鱼装备准备得太齐全了,正是这样才让我觉得不对劲。
因为那时候钓鱼的人很随意,甚至连鱼竿都是自制的。